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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态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7-12-11

第5期


东海县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东海县石梁河水库河长制工作专刊—

           ●县级河长项勇开展治河工作

           ●一份交办单 六步行动 一气呵成 


县级河长项勇开展治河工作

围绕11月15日的石梁河水库市级河长工作会议精神和王永生副市长的相关要求,县级河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项勇要求各责任单位咬住目标,真抓实干见实效,扎实推进石梁河水库东海段河长工作。

【现场部署】

1、11月15日下午,县级河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项勇就进一步推进石梁河水库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

2、11月16日上午,项勇实地查看南辰大桥、石梁河水库周边道路和生态环境等情况,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石梁河水库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和王市长重要指示精神,就迅速开展石梁河水库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3、11月23日下午,县河长办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细化石梁河水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

4、11月28日上午,项勇实地查看峄森牧业、南辰大桥、石梁河水库周边沙场、道路等生态环境改善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相关部门近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下步整治措施。

【工作推进】

一、畜禽养殖治理:1、对东海县范围内23处,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目前全镇纳入治理的养殖户共计:185户,其中列入拆除的69户,目前已签订拆除协议的68户,未签订协议的1户,已关停15户;列入整治的116户,已签订协议的86户,目前已开始整改30户,对没有签订协议书的25户,已将吴行善等4户养殖户交县动检部门协助处理,对周庚忠等6户空栏户已下达拆除通知书,坚决做到空一户拆一户,改造一户。对目前空栏或不签订整改协议的,视同放弃养殖一律进行拆除养殖设施。对拒不签订协议的或签订协议不履行的,将联合环保、林业、国土、建管等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2、所有养殖户在整治完成前一律不准向河道直排畜禽粪污。对养殖小区内多年积留的畜禽粪便,由石梁河镇政府投资10万元进行集中整治。峄森牧业投资70万元修建粪污处理设施,12月底将全面建成,有的农户已购买粪污转运车辆。

3、对部分设施能够转产的引导农户进行种植平菇等农作物。

4、由石梁河镇纪委对此项工作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的从快从严进行处理。

5、由环保部门和山东临沭县环保部门协调,处理大兴镇山西头村、港头村畜禽粪污排到石梁河镇境内问题。

二、生活排污水治理:1、2017年11月25日前启动小埠子村、南辰村、北一村、北二村生态湿地建设,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2、明年上半年剩余6个村生态湿地建设投入使用。

三、砖厂治理:已全部拆除清理,2017年已完成小埠子村复垦,2018年完成葛沟村复垦;其余已全部转产并进行环保备案。

四、违建房治理:正在对照29处违建进行逐一核查已核查10处本月底前完成,12月15日制定拆除方案和长效控违措施,月底前拆除15户,余下14户2018年6月底拆除完毕。

五、岸线垃圾治理:1、在村庄周边合理设置垃圾池、在村庄河道出口设置隔栏设施,避免垃圾进入水库,安排保洁人员每周转运清理。2、对全镇约70家沙场码头设立垃圾投放点,安排专人清运,垃圾池目前正在选址。

六、污染企业治理:全镇一共排查出用水企业3家,其中一家金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拿到环评验收报告,目前已被关闭取缔。另外两家的博雅普瑞有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验收,峄林食品配有污水处理设备并正常运转,目前正申请环保验收。石梁河镇对该两家企业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巡查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是否达标排放。石梁河镇和环保部门已对排查中发现的沭河边3家小塑料、小炼油土小企业联合执法关闭取缔。

【工作动态】

1、11月20日下午,县环保局检查石梁河污水处理厂,晚上夜查晶友防水卷材厂、信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1月21日下午,县环保局检查东海县富春养牛合作社。

3、11月24日,县环保局对东海县富春养牛合作社立案查处。

4、11月26日,县环保局检查东海县晶帅防水卷材厂。

5、11月27日,县环保局对亿林食品、金豪塑料及博雅普瑞开展检查。

6、11月8日,县环保局邀请江苏新测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来东海对3家防水卷材厂和信望生物科技进行监测。

7、11月23日,县农委执法人员对库区农药经营点和农资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目前已检查26家,没有发现出售高毒高残留农药。检查执法同时宣传减少氮肥使用与销售,推广使用有机无机复混肥。


一份交办单 六步行动 一气呵成

接到市河长办的王永生副市长11月24日签发的关于库区贾庄村化工厂夜间生产致污事项工作交办单后(石梁河水库【2017】1号),石梁河水库东海县河长、副县长、公安局长项勇立即按照王市长交办工作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县河长办成员单位会议,认真研究交办事项,商讨制定整治措施,迅速组织环保、公安、工商、石梁河镇党委等部门开展行动,依法对群众举报涉污化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全方位调查处置,六步行动,一气呵成。

迅速查清涉污企业:11月24日下午,石梁河党委会同石梁河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涉污化工厂进行细致摸排,通过调查走访和实地查看,确定该化工厂为东海县晶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弹性防水卷材,生产时间主要为夜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浓烈的刺激性气味,并向四周扩散。

开展夜间突击检查:11月25日晚23时,在项勇同志指挥调度下,县公安局再次出动巡特警、派出所等40余名警力,会同石梁河党委对东海县晶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控公司带班负责人及生产工人15人,登记防水卷材成品83卷、半成品110余件,及时对带班负责人及工人制作询问笔录,固定相关证据。

开展厂区排污检查:11月26日,东海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石梁河派出所民警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北墙外有两个排污水口,其中西侧排口地面干燥,无排水迹象,东侧排口连接厂内池塘,池塘水位低于排口,排口地面也无排水迹象,厂区池塘有水管连接厂房,拉出检查发现为抽水管,厂区内检查未发现有暗管向石梁河水库偷排污水现象。

开展产品商标检查:11月26日晚21时,在项勇同志指挥调度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重点围绕该公司生产的防水卷材对该公司再次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冒用注册商标犯罪行为。目前已查明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使用“晶帅”、“双发”、“苏北”、“苏晶”等商标,其中“晶帅”为其自有商标,其余商标授权使用情况不详。

开展商标授权核查:11月27日至28日,县公安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员到山东省寿光市调查商标是否有授权,确认该公司曾授权东海县晶帅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双发”商标,其余商标授权情况正在核查中。

开展动态污染监测:11月29日,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苏新测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晶帅防水及石梁河水库北区的晶友防水、金晶防水、信望生物等四家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进行监测,确保尽快查明四家公司所排放的气体是否对空气造成污染。

目前已完成涉污企业的调查工作,下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涉污企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