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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西红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形式审查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6-09-03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82号公告,“东海西红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形式审查,这标志着“东海西红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县是江苏省著名的“蔬菜基地”,其中西红柿种植面积相对较大。东海西红柿有着“蔬菜水果”的美称,由于维生素C含量高、甜度适口、品质优、耐贮运等特性深受消费者喜爱,产品畅销省内外。
  为保护我县西红柿品质特色和声誉,今年以来,我县着手开展“东海西红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经江苏省质监局初审、国家质检总局形式审查,于8月29日进入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公示阶段,公示期满两个月后,申报工作将进入专家技术审查阶段。“东海西红柿”有望成为继“东海水晶”“东海大米”“东海(老)淮猪肉”“黄川草莓”“石梁河葡萄”“双店百合花”之后的我县第7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极大促进我县西红柿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和知名度的进一步提高,为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更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