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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韩(盐城)产业园 江苏沿海新一轮对外开放迎来重大突破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17-12-18

15日,国务院发文正式批准在盐城市设立中韩(盐城)产业园。这标志着中韩(盐城)产业园正式上升为国家层面合作园区,更加凸显盐城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的地位,这是江苏沿海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

国务院批复要求,中韩产业园要充分发挥对韩合作综合优势,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要积极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加快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努力把中韩产业园建设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示范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

2015年6月1日,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盐城被确定为中韩产业园首批合作城市。两年多来,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园区建设与发展,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集聚各方资源要素共同推进园区建设。在国家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国家层面上建立了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合作机制。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规划、产业、金融、财政、组织领导等方面给予20条政策支持,并设立中韩(盐城)产业园区发展基金。

根据中韩自贸协定的总体要求,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新加坡邦城规划顾问公司编制中韩(盐城)产业园总体规划,形成了以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区的“一园三区”发展格局,重点发展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车)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到2020年中韩(盐城)产业园GDP将突破1000亿元。

中韩(盐城)产业园规划核心区30平方公里, 现已落户现代起亚、摩比斯、京信电子、现代工程等一批知名韩资企业,总投资60多亿美元。目前,中韩(盐城)产业园正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主动对接国家相关部委,积极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全面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全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